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
补助资金的通知
长泾镇、青阳镇、南闸街道财政所、妇联: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妇女联合会《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及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17〕5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补助资金下达你镇(街道),请各镇(街道)接到通知后,尽快落实,按标准及时将补贴发放到位。
附件: 2017年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及补助资金分配表
二○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2017年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及补助资金分配表
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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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任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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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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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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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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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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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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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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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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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闸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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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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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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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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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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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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