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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8-07-2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市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三)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四)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订,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五)调查研究全市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

(六)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七)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市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八)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组织和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开展国际合作。

(九)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市妇联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家庭与儿童工作部(挂“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在职人员9人、退休5人、编外用工2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江阴市妇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群团改革为契机,以保持和增强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着力点,聚焦党政中心、聚力工作转型、聚合社会力量,全面加强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不断推动妇女工作创新发展。

一、突出培育培训,推动创业创新发展取得新成绩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找准工作着力点,在加强培育培训、加大扶持力度、创新服务举措等方面下功夫,激发妇女的创造活力和参与热情,吸引和推动广大妇女勇于创新、干事创业,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才智。

一是激发争先创优潜力。开展“助力文明创建 提升服务品质”巾帼建功主题活动,培育挖掘各类就业创业典型,积极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爱岗敬业、创新创业。召开全市巾帼建功会议,评选表彰47个市级巾帼文明岗和35名市级巾帼建功标兵。培育省级巾帼文明岗7个,省巾帼建功标兵1名,省巾帼示范专业合作组织、农家乐示范基地、巾帼电商服务基地、巾帼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等6家,海澜国际马术女子表演队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二是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市镇两级妇联举办SYB创业培训、巾帼电商培训等34期,共计培训2860人次,举办各类女性招聘会15场推荐就业3835人次。完成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300人次,获省妇联补助资金9万元。与人社局联合开展“婆媳巧厨娘”大赛。与残联开展“巾帼助残”扶持活动,扶持4名残疾女性创业者。推荐2名优秀女性创业者和3个创业项目参加江阴市创业大赛和创业之星的评选,推荐4名优秀女企业家参加无锡市“巾帼创业榜样”评选。

三是增强干事成事合力。市女企协启动“LADY创智汇”系列活动,通过座谈、互动、分享等形式多样的沙龙活动,激励女企业家创新进取、创业自强,各镇(街道)女企协分会积极响应、上下联动,市镇两级共举办政策解读、财经讲座、职场礼仪、茶道、花艺等各类活动25场。联合市总商会举办“新时期的互联网+品牌战略投资”专题讲座,组织会员企业负责人参加“公司治理的新趋势”专题讲座、“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企业家专场讲座”等。

二、突出宣传引导,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展现新风采

围绕江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注重发挥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独特作用,引领全市妇女和家庭提升素质、践行文明,市妇联多次召开专题部署会、推进会,细化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由班子领导带队,分组开展实地工作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是凸显家庭文明主题。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表彰江阴市“最美家庭”100户、“五好文明家庭”100户,获评无锡最美家庭13户,江苏最美家庭1户,吴协恩家庭获评全国“最美家庭”。联合文明办下发《关于深化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的通知》,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书香家庭创建活动,家庭参与率总计80%以上。在读书节期间,表彰江阴市“十佳书香家庭”10户,获评无锡市“十佳书香家庭”3户、入围奖2户,江阴市妇联被评为优秀组织奖。深入开展“传承好家训 弘扬好家风”培育引导项目,印发6万份家风家训宣传海报、15万份宣传扇,使优良家风家训深入千家万户。在市展览馆举办“传承好家训 弘扬好家风”优秀书法作品展,经过精心筛选共有100件作品入展。联合教育局在全市20万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及家长中开展“亲子共读经典家风家训”活动,累计收到优秀分享感悟1000余份。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妇联积极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牵头部门职责,加强调研论证,科学编制江阴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认真指导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发挥作用,实现村(社区)家长学校全覆盖,创建无锡市示范家长学校3所,无锡市优秀家长学校6所。与市教育局联合打造“母亲课堂”家庭教育项目,召开“母亲课堂”名师团成立暨课程研讨会,聘请20位在家庭教育方面有研究的专家名师担任名师团成员。通过开展小型沙龙、送课进社区、空中课堂等形式,为广大家长提供多元化、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传递科学的家教理念,全年举办母亲课堂45期。组织“大澄欢歌,童梦起航”——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暨“美德少年”颁奖典礼。组织开展“文明礼仪进家庭”主题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传承美德。

三是主题活动倡导新风尚。深化巾帼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市、镇(街道)、村(社区)妇联广泛开展具有巾帼特色、展现家庭力量的各类志愿活动300余场次。依托“江阴LADY”微信公众号,线上线下定期举办贴近妇女儿童需求的各类公益活动积极传播文明新风尚。为献礼江阴撤县建市30周年,举办“爱在江阴”2017敔山湾集体婚礼,30对来自各行各业的新人和5对婚龄30年以上的老夫妻参加活动,倡导婚事新办,推动移风易俗。举办“珍爱30年——晒我老爸老妈的结婚照”老照片征集活动,共征集到老照片43幅,评选出特别奖8个,入围奖15个。举办首届红娘联谊会,指导青年男女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三、突出民生优先,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得到新提升

以最大程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增进妇女儿童福祉为目标,积极探索工作新举措,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一是源头维权,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积极发挥市妇儿工委办作用,起草出台《江阴市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深化“七五”普法,精心策划“三八维权周”活动,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为妇联维权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常态化推进“建设法治江阴·巾帼在行动”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等,编印发放“维权知识早知道”、“向家暴说NO”维权宣传手册25000份, “守护童年”儿童防性侵宣传手册10000份。市妇联及基层妇联全年共接待来访224件次,其中婚姻家庭权益类186件,占信访总数83%;来信1封,来电300余个,信访调处率98%。

二是规范运行,打造温暖之家。命名“江阴市十佳示范妇女儿童之家”,通过完善活动设施、规范服务功能、注重项目引进等方式,促进基层妇女儿童之家进一步规范建设、完善功能、创新活动、提升水平。市婚姻家庭指导中心通过完善工作机制,稳定志愿者队伍,强化督导提高工作水平,创新跟踪服务方式开展和谐婚姻家庭指导项目。2017年1-11月,婚姻家庭指导中心累计接待1558对夫妻,提供婚姻咨询和调解服务,劝和489对,当场劝返率达到31.39%,其中,跟踪回访了62对夫妻,共计回访70人次,有效促进婚姻和谐、提升家庭幸福。围绕家庭建设、女性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创业就业等工作内容,优化整合改善现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功能布局。在市委市政府关心下,“市妇女儿童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项目”已列入“1310”工程,市妇联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计划2018年落成。

三是精准帮扶,提升弱势群体福祉。深化“小桔灯”困境儿童帮扶项目,围绕困境儿童实际需求,从经济支持、教育辅导、成长陪伴三方面提供帮扶。市妇联六一、春节期间集中走访慰问164名困境儿童,共发放慰问金(品)12.8万元。对大走访过程中了解到的10户困难家庭中的儿童单独进行了走访,共计发放慰问金1万元。与江苏银行江阴支行联合开展“爱心助学、扶贫结对”公益活动,向全市70名困境儿童发放7万元助学金。资助对口共建睢宁县妇联结对助学贫困学生5万元,组织江阴爱心妈妈赴云南资助慰问贫困学生。组织全市部分重点困境儿童开展“小桔灯”项目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困境儿童在爱心妈妈的陪伴下参观了海澜马文化博物馆、海澜厂史馆和田怡农庄。捐助母亲邮包124个共计2.5万元,其中定向捐助新疆霍城县母亲邮包87个。联合市慈善总会救助100名单亲贫困母亲,慰问金20万元。

四是社会协同,服务妇女儿童家庭。扶持完成12个2016年度妇女儿童家庭公益项目,开展各类公益活动近400次,惠及妇女儿童近2万人。开展2017年江阴市妇女儿童家庭公益项目征集大赛,充分发挥女性社会组织、公益团队的力量,更好地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征集公益项目21个,评选表彰12个公益项目并进行签约扶持,预计将惠及妇女儿童2万人次。举办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公益团队的联系、指导和服务,部分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妇女儿童家庭公益项目负责人等60余人参加培训。积极指导和督促无锡市妇联2个苔花芬芳公益创投项目和13个服务妇女儿童优秀案例推广项目的实施。临港街道《心心点灯——困境儿童关爱项目》和徐霞客镇新须毛村《霞农·领英--困境妇女援助就业创业项目》成功申报2017年度省妇女儿童公益社工服务项目,获项目补助金8万元。

四、突出先行先试,扎实推进妇联改革取得新突破

以群团改革为契机,积极充实基层力量,灵活机动建好基层组织,使妇联组织从“一条线”向“一张网”转变,坚持面向基层,服务为先,着力打造“工作有热度、服务有态度、落实有力度”的工作团队,推动新时期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多方征求意见积极推动妇联组织改革。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基层走访调研等多渠道、多手段征求意见,倾听基层妇女群众对妇联组织的新期盼新要求,起草出台《江阴市妇联改革方案》,围绕组织机构设置、干部管理机制、工作方式方法、载体手段创新等各方面,以自我革新的勇气,着力提升妇联组织的引领力、凝聚力、服务力、创新力。

二是召开江阴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顺利召开江阴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来自全市各行各业的279名妇女代表欢聚一堂,共商发展大计、共绘美好蓝图。大会全面总结了市第十二次妇代会以来的工作,制作完成了《我们的五年》2012-2017宣传画册,明确了今后五年妇女工作和妇女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大会审议通过了《实干谋发展 改革促转型 团结引领全市妇女共建共享“强富美高”新江阴》的工作报告,注重从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培养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妇联执委会,选举产生了市妇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围绕群团改革工作目标,科学谋划新一届妇联工作。

三是积极构建区域化的乡镇妇联组织体系。全市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属单位以及村(社区)妇联组织全面完成换届暨改建妇联工作。有效扩大妇联工作队伍,注重把综合素质高、奉献精神强的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创新创业女能人、巾帼志愿者骨干、公益热心人、女性专业社工等优秀代表吸纳到妇女工作队伍中来,目前17个镇(街道)有专兼职副主席58名、执委290名;270个村(社区)有专兼职副主席371名,执委2791名。举办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班,提升妇联干部的党性修养、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全市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单位以及村(社区)妇联干部共计300余人参加培训。加快在众创空间、专业合作社、志愿者协会、行业协会等新领域、新群体中组建妇女组织,2017年新成立了江阴澄之尘义工社妇联、月城镇沿山村特色团队妇联等,推动形成镇(街道)辖区内各个单位、各个组织、各个领域的女性共同参与、开放互动、全面覆盖的妇联组织建设和妇女工作新格局。

四是扎实推进“连心富民 联企强市”大走访活动。认真研究、制订方案、精心部署、全员行动,全体党员干部走企业、进社区、入农家,访民情、出实招、优服务,总计走访达100余人次,其中结对走访了2个村(社区)、19户农户和家庭,10个企业,参加村社区两委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企业员工会议、管理层会议等5次,收集问题总数34个,涉及民生改善类30个、产业发展类2个、基层党建类1个、社会治理类1个。结合实际工作,重点走访了两癌妇女、单亲贫困母亲、困境儿童,重点关注了成长型女企业家企业以及女性初创企业。坚持“边走访、边调研、边梳理、边解决”的原则,以服务妇女儿童家庭为根本,以解决基层和妇女关心的突出问题为目标,把解决问题贯穿活动全过程,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第二部分 市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2张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妇联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93.92万元,与上年(522.48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1.44万元,增长13.6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等。其中:

(一)收入总计593.9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93.92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71.44万元,增长13.6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等。

(二)支出总计593.9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4.69万元,主要用于市妇联机关正常运转,支持市妇联履行职能支出。与上年(474.52万元)相比增加50.17万元,增长10.5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妇女儿童工作专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临时救助。

3.住房保障(类)支出45.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与上年(38.96万元)相比增加6.98万元,增长17.92%。主要原因是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新职工住房补贴和提租补贴比例上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妇联本年收入合计593.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3.9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妇联本年支出合计59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95万元,占57.91 %;项目支出249.97万元,占42.09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妇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93.9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1.44万元,增长13.67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妇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593.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522.48)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44万元,增长13.6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等。

市妇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3.43万元,支出决算为59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等。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2.17万元,支出决算为29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和工资福利调整。

2.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38.3万元,支出决算3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1%。主要用于今年召开的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专项支出(大会五年召开一次)。

3.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4万元,支出决算为19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妇女儿童工作专项工作支出增加,本年向省妇联申请下达省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工作经费额度8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无此项支出预算,支出决算为3.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

2.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无此项支出预算,支出决算为20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单身贫困母亲临时救助金,2016年及以前由慈善总会直接汇入妇联账户,2017年由民政局向财政局申请,再由财政局下达指标给市妇联。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9.54万元,支出决算为2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6.29万元,支出决算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提租补贴缴费基数上调。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预算为13.13万元,支出决算为1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房补贴缴费基数和比例都上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妇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9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8.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5.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妇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3.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44万元,增长13.6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妇女儿童工作专项支出增加等。市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3.43万元,支出决算为59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妇女儿童工作专项支出增加和工资福利调整。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9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8.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5.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1.47万元。其中:

(1)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26.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十项规定、省市八项规定,严格按照标准接待。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253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来澄调研、检查工作,以及其他地区来澄学习考察我市妇联工作及系统会议活动工作用餐等。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相比减少,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十项规定、省市八项规定,例行节约。

市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38.15万元,完成预算的90.83%,主要用于2017年召开的江阴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五年一次)。

市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7.06万元,完成预算的22.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有关精神,严格控制培训费用。2017年度组织培训1个,组织培训322人次。主要举办全市妇联干部培训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5万元,比2016年(35.31万元)增加0.04万元,增加0.11%。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 1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100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市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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