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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9-07-23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市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三)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四)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订,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五)调查研究全市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

(六)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七)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市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八)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组织和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开展国际合作。

(九)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市妇联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挂“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在职人员8人、退休5人、编外用工2人。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2018年市妇联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市妇联本级。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市妇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党政中心、深化妇联改革,在强化政治引领、服务党政大局、增进民生福祉、维护妇儿权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扎实的工作成效。市妇联被省妇联表彰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在全省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现场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一是思想政治引领更加凝心聚力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妇联工作、凝聚妇女力量。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引领。组织妇联干部和各领域女性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贡献巾帼力量”、“解放思想 服务群众”、“新时代 新跃升 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互动交流、现场教学共36场次,引导大家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提升为党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二是开展群众性宣讲活动。组织各级妇联执委、妇女先进、巾帼志愿者深入基层“妇女儿童之家”、走到妇女群众身边,开展面对面、互动式宣传宣讲,全年共开展“十百千巾帼大宣讲”活动82场,参与群众超3500人次。夏港街道妇联、祝塘镇妇联制作的线上宣讲视频成为江苏省十佳,入选全国妇联“百千万巾帼大宣讲”网络展示活动。三是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效应。选树省级“巾帼文明岗”1家、“巾帼建功标兵”1名;无锡市级“三八红旗集体”6个、“三八红旗手(标兵)”12人、“巾帼文明岗”8个、“巾帼建功标兵”4名;表彰江阴市“三八红旗手”77名、“三八红旗集体”32个。创新建立江阴广播电视集团融媒体中心等“三八红旗手(集体)工作室”6个。9名“最美基层妇联干部”分别受省、无锡市妇联表彰。加强公众号、网站、微信群宣传力度,全年推送各类先进典型报道及工作动态825篇。

二是服务发展大局更加积极有为

围绕市委加快实现“六个高质量”发展要求,以“聚焦新时代女性 服务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为统揽,持续激发妇女创优动力和创造活力。一是助推企业提质增效。指导江阴市女企业家协会召开第四次会员大会,选优配强新一届领导班子,年内新建镇(街)女企协分会6家。举办“聚力高质量 绽放新时代”女企业家协会成立30周年系列活动,表彰一批优秀女企业家和先进基层分会。深化“巾帼英才创新联盟行动”,赴深圳开展“改革不停步 发展高质量 巾帼建新功”研学活动,举办税务政策解读等“Lady创智汇”活动21场。陈丽芬、包丽君、顾铭、龚丽红入选省“百名女企业家服务高质量发展领航计划”,赵霞入选省“十行百星”巾帼创业创新典型。打造桃源果品专业合作社等省级示范基地5家,命名嘉特网络信息有限公司等江阴市级示范基地21家。二是激发妇女创造活力。依托省级巾帼创业创新孵化基地“三牛众创空间”,举办创业沙龙、路演等活动29场,形成“开放办公+活动聚合+专业指导”的服务模式。联合人社部门,在“腾创培训产业园”打造“巾帼就业实训基地”,在“江阴创业大学”成立“巾帼创业培训基地”,举办网络电商、母婴护理等各类培训班72场,受益5235人。加大对女性就业适用岗位的开发力度,举办“春风送岗位”等专场招聘会18场推荐就业3980人。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政策落实,全年发放妇女创业小额贷款2795万元。发挥女职工委的作用,在全市各行业女职工中开展岗位创优、技能比武活动55场。实施“女性成才支持计划”,开设商务礼仪、英语口语等课程170场次,参与者达4253人次。三是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围绕“263”专项行动要求,开展“保护生态环境 共建美丽家园”主题活动,发挥“巾帼环境整治样板村”的示范作用,形成以点促面、持续改善的局面。联合环保部门评选江阴市“绿色家庭”150户,开展“好主妇微课堂”、低碳生活体验、环保讲座等活动1076场次。推动“美丽庭院(阳台)”建设,挂牌江阴市级“美丽庭院(阳台)” 51户,并进行线上线下展示推广。

三是家庭文明建设更加生机勃发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指示精神,不断丰富和发展新时代家风家教内涵。一是倡树家庭文明风尚。实施“践行核心价值观 千万家庭创最美”活动,广泛开展“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寻访评比活动,全年寻访江阴市最美(五好)家庭501户,张纪清家庭获评“全国五好家庭”,王新潮家庭获评江苏省“最美家庭”。命名表彰 “十佳书香家庭”,开展“书香飘万家”、“文明礼仪进家庭”活动。二是培育弘扬良好家风。建立 “华西之路”等6个家风家训教育(示范)基地,组织“E人益语—少年家风说”、聊聊“我家这40年”讲故事比赛、寻找“最美金婚夫妇”等家风展示活动。开展“树清廉家风 建勤廉家庭 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实施璜土镇“家庭驿站”、徐霞客镇“幸福家立方”等一批家风建设项目。三是扎实推动科学家教。履行家庭教育工作牵头部门职责,完成省“十三五”家庭教育工作规划的评估督导。开展“童心向党 筑梦未来”第三届“江阴小市长”评选活动,20位“江阴小市长”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会见勉励。挂牌成立江阴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母亲课堂”家教沙龙、“科学家教社区行”等活动向基层延伸拓展。联合教育局评选表彰江阴市优秀家长学校54个、优秀家庭教育指导者174名、优秀家长688名、征集优秀家庭教育案例1055篇。

四是服务妇女儿童更加精准有力

坚持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生命线,牵头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完成上级对我市“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中期评估。一是强化维权职能。调整充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完善矛盾排查、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关爱帮扶为一体的综合维权服务体系。作为无锡家事审判“三台一金”模式的试点单位,联合市法院、司法局、总工会打造“港湾”家事调解工作室,创新组建“法律工作者+专职社工+人民调解员+志愿者”55人团队,开展家事案件的诉前诉中调解与判后回访等工作,截至目前已参与调解案件158件,调解成功45件。实施和谐婚姻指导项目,市婚姻家庭指导中心全年接待拟离婚夫妻1516对,当场劝返450对,回访195对。全年市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473件次,信访调处率98%。南闸街道推报的《出更》微电影获“妇联系统平安江苏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二等奖”。二是汇聚公益力量。成立江阴市女性社会组织党建联盟,形成党建引领下“妇联+女性社会组织”服务群众的新模式,工作成果得到新华网、中国女网等国家级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制定《关于加强女性社会组织建设,进一步构建服务妇女儿童的社会协同机制的意见》、《江阴市女性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等规定,年内孵化培育嘉特汇匠人公益服务社等8家民办非企业。提升江阴市女性社会组织指导服务中心的功能设施,爱心树家庭成长中心等10家社会组织顺利进驻。以“新时代 新女性 新公益”为主题,评选江阴市优秀女性公益团队23个、公益榜样60名。创设女性公益“芳舟奖”,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为“周庄妈妈 爱在路上”等5个获奖项目颁奖。三是做好精准帮扶。建立服务妇女儿童家庭公益项目库,引导公益团队在家庭建设、权益维护、精准帮扶方面有序参与承接服务项目,年内实施公益项目68个,其中“百合缘”三彩课堂、“情系康乃馨 共筑幸福路”关爱困境母亲等项目入选了江苏省政府妇儿工委公益社工服务项目。加大儿童保护力度,开展“七彩伞”儿童防性侵普及教育,印制发放1万册“护蕾行动”公益读本,推进“小桔灯”困境儿童帮扶工作。启动“春晖”单亲贫困母亲援助行动,在经济帮困、就业扶持、健康关爱、法律援助、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家教指导等方面开展精准帮扶。妇联系统全年完成筹资80万,帮扶各类困难家庭600余户。

五是妇联自身改革更加扎实推进

坚持党建带妇建,全面落实《江阴市妇联改革实施方案》各项任务。一是工作力量有了新加强。调整优化市妇联机关各部室职能,打造专兼挂相结合的妇联干部队伍。基层工作力量得到壮大,16个镇(街道)妇联共配备专兼职副主席70名、执委489名,269个村(社区)妇联配备专兼职副主席554名,执委2750名。二是组织建设有了新推动。加大对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和工作创新的指导力度,年内成立江阴税务局、新国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龙热电公司等4家直属妇联,及绿色人和爱心服务站妇联、水韵社区巾帼志愿者妇联等25个“四新”领域妇联。以“明方向、转作风、联组织、强队伍、建机制、优效能”为目标,实施妇联区域化建设“聚能计划”,通过组织联建、团队联育、阵地联用、活动联办、品牌联创、服务联动、成效联评七大举措,构建区域化工作平台。在全省率先启动“在你身边”妇女微家项目,确定“情定高新区”妇女微家等首批10家创建示范点。三是联系群众有了新制度。落实代表和执委会、常委会工作制度,定期听取收集妇女代表意见建议,建立长效联系机制。建立机关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和到居住地社区妇联报到制度,市妇联机关干部各重点联系1个镇(街道)妇联、1个村(社区)妇联、1个女性社会组织。通过邀请妇女代表列席妇联会议、召开妇联工作“问需问策”座谈会等方式,畅通普通妇女群众直接参与妇联工作的渠道。委托第三方开展工作评估,根据妇女群众的需求调整充实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使妇女群众真实感受到妇联改革的成效。

 

第二部分 市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市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doc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妇联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44.6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9.25万元,减少8.29 %。其中:

(一)收入总计544.6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44.67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49.25万元,减少8.2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妇女儿童工作专项支出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不变。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不变。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不变。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不变。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不变。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不变。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不变。

(二)支出总计544.6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9.84万元,主要用于市妇联机关正常运转,支持市妇联履行职能支出。与上年(524.69万元)相比减少74.85万元,减少14.2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妇女儿童工作专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临时救助。

3.住房保障(类)支出64.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与上年(45.94万元)相比增加18.64万元,增长28.86%。主要原因是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新职工住房补贴和提租补贴比例上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妇联本年收入合计544.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4.6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妇联本年支出合计54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33万元,占68.18%;项目支出173.34万元,占31.82%;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妇联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44.6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9.25万元,减少8.29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妇女儿童工作专项支出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妇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44.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9.25万元,减少8.29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妇女儿童工作专项支出减少。

市妇联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5.78万元,支出决算为54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等。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4.32万元,支出决算为27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和工资福利调整。

2.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9万元,支出决算为17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妇女儿童工作专项工作支出增加,本年向省妇联申请下达省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工作经费额度15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23万元,支出决算为2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2%。

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26万元,支出决算为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24%。

3.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无此项支出预算,支出决算为1.56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阳光扶贫专项救助金,由财政直接下达指标给市妇联。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3.23万元,支出决算为2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微调。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6.3万元,支出决算2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7.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提租补贴缴费基数和比例都大幅度上调。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预算为15.4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房补贴缴费基数和比例都上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妇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1.3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36.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74万元、津贴补贴120.66万元、奖金94.87万元、伙食补助费4.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1.1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09万元、住房公积金21.87万元、医疗费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54万元、退休费9.25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5万元。

(二)公用经费3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9万元、印刷费4.49万元、邮电费1.29万元、差旅费2.04万元、租赁费0.29万元、会议费1.45万元、培训费0.8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0.68万元、工会经费3.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妇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25万元,减少8.29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妇女儿童工作专项支出减少。市妇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5.78万元,支出决算为54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妇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1.3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36.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74万元、津贴补贴120.66万元、奖金94.87万元、伙食补助费4.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1.1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09万元、住房公积金21.87万元、医疗费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54万元、退休费9.25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5万元。

(二)公用经费3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9万元、印刷费4.49万元、邮电费1.29万元、差旅费2.04万元、租赁费0.29万元、会议费1.45万元、培训费0.8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0.68万元、工会经费3.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1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妇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0.87万元。其中:

(1)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无此项支出。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5.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十项规定、省市八项规定,严格按照标准接待。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共64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来澄调研、检查工作,以及其他地区来澄学习考察我市妇联工作及系统会议活动工作用餐等。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相比减少,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十项规定、省市八项规定,例行节约。

市妇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45万元,完成预算的1.45%。2018年召开会议14次,参加会议408人次。会议费与2017年相比减少,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十项规定、省市八项规定,减轻基层负担。

市妇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83万元,完成预算的23.7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有关精神,严格控制培训费用。2018年度组织培训1个,组织培训50人次。主要举办全市妇联干部培训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2万元,比2017年(35.35万元)减少0.43万元,减少1.22%。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4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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